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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英语学习日常

每天三件事,雷打不动:

  • 精听 30 分钟:找一段 3-5 分钟的英文材料,反复听,直到每个词都能听出来。不贪多——一段材料听透比泛听十段有用。
  • 大声朗读 5 分钟:把精听的那段材料读出来。不是默念,是出声。嘴皮子要练。
  • 写 100 字作文:用英语写点什么——今天的计划、昨天发生的事、对一个技术概念的理解。不用写得好,持续写就行。

为什么这三件?

听力是输入,朗读练发音和流利度,写作逼你组织语言。听说读写每天各碰一点,比周末突击四小时效果好十倍。

另外最近在读英文原著——技术文档之外的英文。已经读完了《Why Nations Fail》,正在读《Where Good Ideas Come From》。生词记在 Obsidian 里,用例句记比背单词表快。